中國教育報-中國教育新聞網訊(記者 龐珂)近日,河南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正式印發(fā)。至此,河南省科技、文化藝術、體育三類非學科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全部出臺。
此前,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、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的《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(yè)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》明確,“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,要區(qū)分體育、文化藝術、科技等類別,由省體育、文化和旅游、科技等部門分類制定設置標準、進行前置審批。對現(xiàn)有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,須按新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(xù)。嚴格執(zhí)行雙重管理登記制度,實行‘先許可、后登記’制度”。
根據相關決策部署,河南省科學技術廳、文化和旅游廳、體育局分別會同省教育廳相繼出臺《河南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(試行)》《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(試行)》《河南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指南(試行)》,對科技類、文化藝術類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、辦學資金及經費保障、培訓材料、從業(yè)人員、培訓行為、場所及相關安全保障、收費管理、年檢年報等方面作了明確規(guī)范。同時,明確了各類非學科校外培訓機構審核登記流程,從名稱核準、提出申請、審核、登記、變更和注銷等方面,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資質審核登記制定了規(guī)范流程。
河南省科學技術廳、文化和旅游廳、體育局聯(lián)合省市場監(jiān)管、民政等有關部門,分別按照設置標準,重新審核登記全省范圍內所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,進一步規(guī)范全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,凈化校外培訓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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